公告

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关于开展登记、颁发团体会员证书工作的通知

来源:中国硬笔书法协会 发布时间:2021/09/07 01:47:13

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,为加强行业协会团体会员的管理,发挥行业优势,更好地做好让亿万中国人写好汉字,提高汉字的书写水平、提高大书法艺术创作水平,弘扬中华文化,践行大书法的工作,根据《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章程》规定,开展团体会员登记管理和颁证工作。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分个人会员、团体会员二种。团体会员为全国各地的书法、硬笔书法社会组织和书法创作基地、教育培训机构等。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各级团体会员接受中国硬笔书法协会指导和监督,无需缴纳会费,享受团体会员待遇。

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团体会员分为三级团体会员。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、特区的书法、硬笔书法团体为一级团体会员(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各省级办事处为直属团体会员);各地、市(包括副省级市)书法和硬笔书法团体为二级团体会员;各县(市)区协会或办事处及已经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审核通过的各地创作、培训及办学机构等为三级团体会员。
团体会员条件: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遵守国家宪法和法令法规,遵守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章程;一级团体会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二级、三级团体会员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一级团体会员认证的县(市)区办事处证书。

各团体会员填写团体会员登记表(附件)后,寄至:

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文化新大街2号   中国硬笔书法协会   张华庆(收)

咨询: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  张华庆

电话: 01063050722

点击下载附件: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团体会员登记表